空大空中飛人文學獎徵文比賽
一、宗旨:鼓勵空大同學、校友以及社會大眾從事文學創作,獎勵優秀文學作品,推展文學寫作與欣賞之水準與風氣。
二、主辦單位:國立空中大學
承辦單位:國立空中大學輔導處
協辦單位:各學習指導中心、台灣新生報、校友總會及各地校友會、各中心學代會及社聯會
三、徵文對象:不拘。對文學創作有興趣之空大同學、空大校友、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四、徵文主題:不拘。可就與空大有關的人、事、物進行寫作,亦可自訂題目自由發揮。
五、徵文類別:
(一)現代詩:行數限制百行以內。
(二)散文:字數限制3000字以內。
(三)小說:字數限制6000字以內。
六、獎勵辦法:
(一)錄取名額:
1.現代詩:首獎1名,優等1名,佳作1名,入選3名。
2.散文:首獎1名,優等1名,佳作1名,入選3名。
3.小說:首獎1名,優等1名,佳作1名。
(二)獎勵方式:首獎每名獎金10000元、獎狀一紙;優等每名獎金5000元、獎狀一紙;佳作每名獎金3000元、獎狀一紙;入選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一紙。
七、評選方式:
(一)評審作業: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評審委員會得視作品水準增減錄取名額。
(二)評分標準:立意取材50%、謀篇佈局25%、遣詞造句25%。
八、收件截稿日期:
九、寄件及收件方式
請將報名表1份,連同作品一式4份(文稿一律以A4紙張電腦繕打,直式橫書,內文字體為標楷體14級字,左邊裝釘,稿件請勿署名或作任何記號),並附原稿WORD電子檔光碟1份,以掛號寄至「(247)」台北縣蘆洲市中正路172號,『國立空中大學輔導處』收」,並於信封註明「空中飛人文學獎比賽稿件」。
十、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留底稿。
(二)參賽者以本名報名;得獎名單一律以本名公布。
(三)作品如有下列情事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得獎則追回獎金及獎狀,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者。
3.作品曾公開發表或參與其他比賽得獎者。
(四)得獎名單將公佈於本校輔導處網站、空大專版,頒獎日期另行公告。
(五)得獎作品將刊登於本校網站、空大專版及相關出版品,不再另支稿酬。
十、本實施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補充後公告。
十一、洽詢電話:(02)22829355轉5311或5312,輔導處
報名表下載http://www.nou.edu.tw/~coach/news/97043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