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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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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18 「花與人間事」 影片徵件
Date March 24, 2011, 4:02 pm
留言內容 MoJA瑩瑋藝術翡翠文化博物館最新展覽【花與人間事--翡翠花園的生命密碼】,希望透過以「花」為主題的翡翠藝術作品,引領觀眾進入一場生命的旅程。然而,每個人生命旅程的形式、內容與表現,都充滿著各種可能性,因此,本館熱情徵召具備新點子、新手法的影像創意人,以「花與人間事」為主題,透過影像製作,分享屬於個人精彩、獨特的生命面貌!

只要拍下生活中與「花」有關的連結,不管是感人的、發人深省的、kuso 的或是幽默的,
不論是手機、相機、DV、專業攝影機,都歡迎投稿參加

得獎評選:
第一名:獎金貳萬元,乙名。
第二名:獎金壹萬元,乙名。
第三名:獎金捌千元,乙名。
人氣獎:獎金伍千元,三名。


詳情請見瑩瑋藝術翡翠文化博物館facebook:
網址:http://www.facebook.com/moja.museumofjadeart

活動網頁:
http://www.facebook.com/home.php#!/MoJA.museumofjadeart?sk=app_4949752878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2011/4/30日止
就醬作
Subject 17 Kid2youth開學趣徵文活動
Date October 20, 2010, 2:48 pm
留言內容 徵文送大獎

快樂的暑假結束後,開學後是帶給我們甜甜的感覺與新的啟發還是……,在你的心中,是否也有一些精采萬分、溫馨感人或是快樂逗趣的開學生活故事可以與我們分享?

  開學後是?相信每個人的看法都不同,我們特別舉辦《Kid2youth開學趣》徵文活動。希望網友們將你記憶中的開學的快樂時光記錄下來,或是曾讓你開心微笑的時刻寫下來,與大家分享。

活動網址:http://www.tctnano.com/news_product_info.php?newsid=52
Subject 16 非池中藝術網「池中藝週報」 2010藝文主播海選萬元懸賞
Date July 5, 2010, 12:19 pm
留言內容 (1) 活動名稱: 2010 非池中藝文主播海選

(2) 徵選條件: 上傳個人照片/資料,只要是帥哥美女,氣質清新/活潑大方/口條流利,就可報名參加。

(3) 活動辦法:
a. 7/1開始報名,請進入活動網站,請點選報名頁面填寫個人資料及上傳個人清晰照片3張(三張照片檔案大小共300kb以下),即報名完成。
b. 7/31報名截止,8/1-8/31開放網路人氣票選。
c. 票選人氣前6名,於九月份、十月份由本公司安排進棚內播報。播報影片成果於10/15-10/31進行第二階段票選,人氣前三名給予獎勵。

(4)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10000元 / 第二名獎金5000元 / 第三名獎金3000元。

活動網站: http://bee.artemperor.tw/
非池中藝術網: http://artemperor.tw/
Subject 15 [尋找特色美眉]
Date November 30, 2009, 2:02 am
留言內容 你是人人口中的大眼妹、眼鏡妹、長髮妹、虎牙妹嗎?
快上傳最有自信臉部照片參加徵選,萬元獎金、高級彩妝等你拿!
還有機會加入多利安,成為李毓芬的小師妹唷!
特色美眉徵選時間:11/25~12/9
特色美眉投票時間:12/5~12/14

前往活動 http://http://www.pixnet.net/event/pixbeauty
Subject 14 mCool
Date September 21, 2009, 7:07 pm
留言內容 中華電信mCool與痞客邦獨家合作,即日起凡痞客邦會員,就可免費享有mCool 299元手機上網一個月免費試用優惠方案!索取好康,事不宜遲,馬上到:http://www.pixnet.net/event/mCool/get.php?type=guestbook 領取序號,免費試用!非中華電信用戶也可將取得的免費試用序號送給好友喔!(一組試用序號只限單一門號使用)

謝您的參閱,如果造成您的不便,請多見諒喔!
Subject 13 攝影比賽
Date September 8, 2009, 2:52 pm
留言內容 「台北水源 魅力四攝」攝影比賽活動簡章(文字版)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臺北水源‧魅力四攝」
攝影比賽活動簡章

壹、 活動主旨
為提倡水源特定區之水源生態保育,邀請全國攝影好手透過鏡頭捕捉水源保護區的美麗風景及自然生態,見證水源區內的美景與生態,留下美好的影像紀錄。

貳、 主辦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參、 活動辦法
1.拍攝題材:以『水源之美』為創作主題,題材不限於自然景觀或生態,攝影地點以新店、烏來、石碇、坪林、雙溪等四鄉一市之水源特定區內尤佳。
2.作品規格:請以8x10吋相片參賽,並附上500萬畫素以上之作品數位檔案光碟。參賽作品不限相紙廠牌,可以彩色負片、彩色正片、黑白負片及數位相機拍攝。
3.參賽資格: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攝影愛好人士皆歡迎踴躍參加。

肆、 參賽規定
1. 參賽作品須符合規定之拍攝題材,並符合作品規格,違反者將不予評審。
2.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若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法律責任,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3. 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或「未曾在其他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參賽者不得於影像中加入數位後製之個人簽名及圖樣,不得後製調色,參賽作品不得疊片、格放、合成及護貝。本比賽不收連作作品。
4. 請於作品背面左上方黏貼報名表,註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以及100字以內之作品說明。
5. 每位參賽者參賽作品數量以5件為限。
6. 以上相關規定若有違反者,將不予評審;已得獎卻遭舉發違規情事確定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其領取之獎狀、獎金、紀念品等。
7. 郵遞寄出之參賽作品請以硬紙板作保護並以掛號寄出,郵寄途中若遭不可抗拒之因素造成作品損壞或遺失,主辦單位將不負賠償責任。寄出之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皆恕不退件。
8. 比賽結束後主辦單位將擁有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可無限次於本單位刊物、網站、月曆、相關文宣品及報章雜誌中使用,無須另付參賽者報酬。
9. 各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將繳扣金額之15%。
10.參賽者視同認可本比賽簡章之各項規定。

伍、收件起迄日期及地點
1.收件日期:自民國98年8月1日起至民國98年10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2.收件地址:請參賽者將作品相片、光碟連同報名表裝袋,於封面註明「臺北水源‧魅力四攝 攝影比賽」,以掛號或親自送件方式寄至「臺北市信義區松勤街8號6樓 鴻廣傳播 收」

陸、 評選方式
1.由主辦單位聘請三位美術專家擔任評審工作。
2.評審標準依構圖創意30%,意境表達30%,攝影技巧20%,主題內容20%為 四大評審要點,分組予以評選。
3.得獎名單暫定於98年10月31日前公布於活動部落格網站。 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wratbgov

柒、 獎勵方式
1.評選金賞獎一名,銀賞獎一名,銅賞獎一名,優選5名,佳作30名。

獎項
名額
獎金
備註

金 賞 獎
1名
新臺幣15,000元
獎狀乙幀

銀 賞 獎
1名
新臺幣10,000元
獎狀乙幀

銅 賞 獎
1名
新臺幣5,000元
獎狀乙幀

優  選
5名
新臺幣2000元
獎狀乙幀

佳  作
30名
新臺幣500元
獎狀乙幀


2.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

捌、 洽詢方式
聯絡人:鴻廣傳播事業有限公司 林容瑜
電 話:02-8786-0520
地 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勤街8號6樓

玖、 本案實施要點如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
新光三越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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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12 《誠摯邀請》2009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尋找感動人心的照片~
Date July 24, 2009, 3:22 pm
留言內容 尋找感動人心的照片~2009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徵件中!!!
由新光三越文教基金會主辦【2009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6/25~8/10舉辦徵件,今年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已邁入第三屆,為讓攝影愛好者有更大的發揮空間,徵件主題維持由攝影創作者自訂,採一組五張照片的系列故事包裝,盛大邀請攝影愛好者一同參與本活動。去年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首度開放參賽者之國籍限制,即接獲了許多來自美國、英國、海峽兩岸遠渡重洋的作品,參賽者中不乏雜誌社、平面設計師、建築師事務所等從業人員,以及坊間的專業攝影工作者。新光三越攝影大賽歷屆的競賽特色是敘事性的表現,題材及想法年青化,細膩的感情與冰冷現實感互相諧調的表現,「輕」重量構圖與色彩的重新詮釋,多呈現新時代的攝影美學觀點;而編導式、具設計概念的參賽作品最獲評審青睞,可以說得獎作品的共通特色是看誰能把故事說得最生動有趣,目前連兩屆的參賽作品都有超過上千組以上的規模,已儼然成為攝影界每年的盛事。

 新光三越文教基金會今年再度提供攝影愛好者一個可以盡情創作的舞台,第三屆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主題仍維持由攝影創作者自訂,採一組五張照片的系列故事包裝,報名表可至新光三越各分店1F服務台、法雅客經銷點索取或上www.skm.com.tw下載(免收報名費),歡迎所有喜愛用鏡頭說故事的人一起來參予,入選的攝影佳作除了可與國際大師的作品一同於新光三越北、中、南巡迴展出,另有優勝獎項十萬元新光三越禮券、Nikon單眼數位相機、Apple筆記型電腦、ASUS小筆電、OLYMPUS數位相機等大獎,活動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二十五萬元。

http://culture.skm.com.tw/event/2009photo/index.html
˙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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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11 愛ㄏㄨㄏㄨ~超人氣相片徵選
Date July 7, 2009, 5:52 pm
留言內容 臺北市兒童托育資源中心
愛ㄏㄨㄏㄨ~超人氣相片徵選 活動辦法

愛要大聲說出來!
請將您與孩子甜蜜合影的照片,附上您愛的宣言…
讓我們一起大聲對孩子說:「寶貝,我好愛你呦!」
為您和寶貝留下最甜美的回憶!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兒童托育資源中心(兒福聯盟承辦)
*參與資格:臺北市0-12歲的寶貝及其照顧者
*活動方式:於ㄏㄨㄏㄨ部落格上傳與孩子合影的相片,並寫下您愛的宣言(50字內),讓ㄏㄨㄏㄨ蜂與您一起向孩子大聲說「愛」!
*相片規格:影像尺寸不得小於800 x 600之jpg檔或gif檔,且檔案大小不得超過3MB。每人限投稿一張。
*上傳網址:http://blog.kids.org.tw ㄏㄨㄏㄨ部落格
*活動時間
1.照片上傳時間:即日起至7月26日止
2.部落格投票時間:7月28日至8月18日
3.得獎公佈:98年8月21日於ㄏㄨㄏㄨ部落格公佈,未入選作品不另行通知。

*活動獎項
1.票數最高前5名者,可獲得繪本5本以及神秘小禮物一份呦!
2.凡參加投票並留下基本資料者,活動結束後,將由本中心抽出10位幸運兒,可獲得繪本1本以及神秘小禮物一份呦!
*領獎方式
1.本中心將於公佈得獎名單後,依得獎者報名時所填寫的活動參加表中的地址將活動獎項寄出,得獎者亦可親臨本中心領取(臺北市兒童托育資源中心,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5段163之1號3樓,領取時間為週一~週六、早上9:00~下午17:00)。
2.活動獎項以寄送的實物為準,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注意事項:
1、參與本活動之照片需未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照片著作權有爭議、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活動,若違反相關規定者,立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品。如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2、 參加者需擁有投稿照片之肖像權,方得使用於本活動當中,若違反此規定者,立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得獎者,則自動喪失得獎資格,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品。如有涉著肖像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3、 凡投稿作品之檔案因傳輸或不可抗拒之災變造成損害,本中心恕不負責。
4、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本中心所有,本中心得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
5、請確認所填寫的基本資料皆為正確資料,若得獎者聯繫資料不完整,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另外通知、補寄。
6、凡參加本活動,視同承認本活動簡章所列之各項規定。本簡章若有任何未盡事宜,本中心得隨時修訂之,並於本中心部落格以最新消息說明,不另行通知。
林語堂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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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10 第三屆林語堂文學創作獎
Date June 16, 2009, 12:06 pm
留言內容 一、宗 旨:鼓勵中文創作

二、獎 名:第三屆林語堂文學創作獎

三、徵文主題:以秋天為主題的散文創作
散 文:字數三千五百字以內。

四、徵文資格:
(1) 個人獨立創作之中文作品。
(2) 作品未在海內外報刊、雜誌、網路以及各類媒體發表過。
(3) 主辦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加。

五、投稿方式:
(1) 每人以投稿一篇為限。
(2) 投稿請逕寄至投稿信箱e-mail:linyutang.house@scu.edu.tw。作品收到後將回覆證實,若未收到,請向主辦單位查詢。聯絡電話: 02-28613003 轉16郭小姐。
(3) 主旨請註明「參加第三屆林語堂文學創作獎」。
(4) 投稿內容:
a. 作品請以Word存檔,註明作品、題目﹝頁面大小為A4、字體12級﹞。
b. 另附Word檔案,註明﹝頁面大小為A4、字體12級﹞1、真實姓名;2、筆名;3、聯絡電話;4、通訊地址;5、職業;6、性別;7、電子信箱;8、作品題目9、參加文類。﹝請務必配合規定,否則不列入評審﹞。
六、獎 項:
首獎一名,獎金25,000元;二獎一名,獎金15,000元;三獎一名,獎金10,000元;佳作兩名,獎金各5,000元。

七、評審辦法:
(1)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進行。
(2)作品如有未臻水準者,主辦單位得尊重評審意見,獎項予以從缺。
(3) 初審:由獎評會核對資格與稿件格式,凡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凡通過初審者,將刊登作品篇名於網站www.linyutang.org.tw。
複審:由主辦單位聘請三位知名作家擔任評審。圈選出入圍作品,交由決審委員會決審,並將作品上傳至林語堂故居網頁。
決審:由主辦單位聘請三位知名作家擔任評審。為求公平公正,採公開評審方式,評選出每項前三名及佳作,並編印決審集刊。
(4)每場會議設一主持人,該主持人不得參加評分及表決。
(5)會議現場公佈入選作品之總分及名次。凡同分同名次,或有爭議情形,均由評審委員做最後投票表決。
八、注意事項:
(1) 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出版權,發行專書,不另支版稅、稿費。
(2) 參加徵文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徵文辦法、參加資格,或有冒借、抄襲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以及其他權益之情事時,一律予取消資格,該作品作者應立即退還所得獎金,並賠償主辦單位因此蒙受之一切損失。
(3) 應徵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4) 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告。
(5) 所得獎金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外籍人士則扣繳20%稅額。
(6) 投稿作品請避免使用火星文、注音文及錯別字,並請使用正確的全形標點符號。
(7)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以隨時修訂並公佈之。
九、徵選及揭曉時間:
(1) 收件日期:自民國98年6月15日至98年8月31日止。
(2) 複審會議:98年9月20日﹝日﹞圈選入圍作品,結果將於林語堂故居網站上公告。
(3) 決審會議:98年10月4日﹝日﹞於林語堂故居舉辦,以公開評審方式進行,會議過程開放與會。
(4) 得獎名次經決審會議公佈後,隨即進行頒獎。
十、主辦單位:林語堂故居、東吳大學
協辦單位:東吳大學外國語文學院、南村落、喜菡文學網www.pon99.net
文訊雜誌社
Subject 9 青春的飛揚,思想的萌發──五四徵文比賽
Date April 26, 2009, 1:12 am
留言內容
還記得閱讀朱自清〈背影〉的感動嗎?是否曾回憶起「娘什麼,老子都不老子了」俏皮句子?五四文人有點兒拗口卻味道十足的散文,有些天真爛漫,但樂觀進取、熱血抗爭的五四青年,是否在你心中留下難以磨滅的感動呢?

今年五月,五四運動就九十週年了!九十年前他們揭竿而起,對體制革命也對文學革命,身為青年的你、曾是青年的你,對九十年前這樣驚天地泣鬼神的青年運動,是否心有感觸?

這就提起筆吧!

「青春的飛揚,思想的萌發──五四徵文比賽」熱情徵件中!

官網:http://literature54.culture.gov.tw/D_4.html
簡章:

五四徵文比賽

青春的飛揚,思想的萌發──五四徵文比賽

一、活動主旨:

2009 年5月,適逢「五四」運動90週年,為讓大眾了解「五四」在台灣的傳承與影響,規畫「五四文學人物影像展」系列活動,期能引領大眾重新看待五四,思考、傳承其時代精神;並鼓勵大眾以文學創作的方式,讓更多人以不同面向認識五四時代精神,讓五四的精神與榮光,在台灣社會及文化中,具有更深一層的意義與價值。

二、活動單位:

*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合辦單位:國家圖書館
* 規劃執行:財團法人台灣文學發展基金會‧文訊雜誌社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

即日起開始收件,至2009年5月31日24:00截止。接受掛號郵寄或網路投稿,以郵戳及電子郵件寄出時間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

* 以另紙書寫個人資料,包括本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欲以筆名發表者請註明。資料不全者,不予評選。
* 作品連同個人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048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6樓 文訊雜誌社‧五四徵文比賽工作小組收」,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 或將電子檔寄至service@wenhsun.com.tw,主旨註明「五四徵文比賽」,並請來電確認是否收到,即完成投遞程序。

五、徵選類別:

* 徵文對象:凡喜愛創作或對「五四」文學、人物有興趣之社會大眾均可參加。(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
* 徵文體例:以散文方式書寫。
* 徵文篇幅:2,000字以內。字數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 徵文內容:
1. 參加「五四文學人物影像展」展覽、系列座談、巡覽活動的心得分享。
2. 抒發對五四人物與其作品的省思、感懷(書寫對象限五四文學人物影像展展出的62位人物)。

六、獎勵方式:

* 投稿者皆可獲得五四活動紀念明信片一組(5張)。
* 獎勵名額:前三名各1名,佳作5名。
* 獎勵方式:
1. 獎金說明:
o 第一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紙,五四活動紀念明信片一套(15張)。
o 第二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紙,五四活動紀念明信片一套(15張)。
o 第三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五四活動紀念明信片一套(15張)。
o 佳作每名獎金1000元,五四活動紀念明信片一套(15張)。
2. 提供發表:
o 得獎者除獲頒獎金、獎狀、紀念明信片外,作品亦將登錄於「五四文學人物影像展」網站中。第一名可發表於《文訊》雜誌上。

七、評審方式:

* 評審作業:將聘請知名學者、作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 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八、揭曉日期:

* 2009年6月下旬,於活動網站公布得獎名單,執行單位將以電話聯絡得獎者,獎金、獎狀、紀念明信片於公布後掛號寄出。

九、注意事項:

* 主辦方對得獎作品保有發表權、轉載權,不另支稿酬。
* 投稿作品禁止抄襲,且必須未在任何報刊、雜誌、網站或部落格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涉及上述二項者,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品,並公布其違規情形。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一切法律責任由投稿者自行負責。
* 會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 本活動之主辦、承辦、合辦、規劃執行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本徵文比賽。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 詳情請洽執行單位02-23433143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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